2016年湖南省跆拳道大奖赛株洲分区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跆拳道运动协会
二、竞赛时间:
2016年5月21日-22日
三、竞赛地点:
株洲南方中学体育馆
四、参加单位:
株洲地区会员单位
五、竞赛项目及组别、级别设置:
(一)竞技比赛
1、组别、级别设置:(每个组别、级别限报4人)
(1)儿童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儿童组:(14kg--18kg)、20kg、22kg、24kg、26kg、28kg、31kg、34kg、37kg、(40kg--44kg)
女子儿童组: (15kg--19kg)、21kg、23kg、25kg、27kg、30kg、32kg、35kg、(38kg—42kg)
(2)少儿一组: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
男子少儿一组: (18kg—22kg)、25kg、28kg、31kg、34kg、37kg、40kg、43kg、46kg—50kg)
女子少儿一组:(16kg—19kg)、23kg、26kg、29kg、32kg、35kg、38kg、40kg、(40kg—44kg)
(3)少儿二组:200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前出生
男子少儿二组:(20kg—25kg)、29kg、32kg、38kg、41kg、44kg、49kg、52kg、(52kg—58kg)
女子少儿二组:(18kg—23kg)、26kg、29kg、31kg、34kg、37kg、40kg、43kg、46kg(46kg—51kg)
(4)少年组: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前出生
男子少年组:(27kg--32kg)、37kg、42kg、47kg、52kg、57kg、62kg、67kg、(67kg—75kg)
女子少年组: (26kg—31kg)、36kg、41kg、46kg、51kg、56kg、60kg、(60kg—68kg)
(二)品势比赛
1、个人品势(分男、女组别,采用现场打分制;除幼儿组,其他各组别均按腰带颜色分组比赛,每组每带色限报4人):
(1)幼儿组:2010年1月1日以后
(2)儿童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前出生
(3)少儿组: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
(4)青少年组:200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2、混双品势赛(每组每队限报4组):
(1)幼儿组:2010年1月1日以后
(2)儿童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前出生
(3)少儿组: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
(4)青少年组:200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3、团体品势(分男、女组别,每组每队限报4队,上场人数3人):
(1)幼儿组:2010年1月1日以后
(2)儿童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前出生
(3)少儿组: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前出生
(4)青少年组:200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品势竞赛内容:(混双、团体品势不分色带)
六、参加资格及方法
1、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2、报名参赛时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参赛单位必须是中国跆拳道协会或湖南省跆拳道运动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4、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国跆拳道协会T18开头个人会员,拥有中跆协湘字开头级位证书者。
5、代表地市参加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的队员不能参加本次比赛,经申请批准后可在总决赛期间打专业组。
6、一支参赛队伍如需分队,原则上只允许分为两个队(如xx一队、xx二队),团体成绩只取一个队的总分。
七、竞赛方法
(一)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最新跆拳道品势、竞技竞赛规则。
(二)品势比赛分预赛、决赛二个阶段进行;少于16人以下直接进入决赛;
(三)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当某一级别报名人数只有1人时,取消该级别。
(四)竞技比赛采用个人单败淘汰赛制:每场比赛为二局,每局一分半钟,局间休息半分钟;
(五)竞技、个人品势、团体品势、混双品势每组各级别参赛人数超过32人,将随机平均分成A、B两组进行比赛。(A、B两组各取前八名)超过60人将随机分成A、B、C三组进行比赛。(A、B、C三组各取前八名)
八、其它规定
(一)组委会提供经中国跆协指定的比赛用垫、电子计分系统、头盔、护具等。
(二)竞技队员要自带护裆,护腿,护臂,比赛时穿在道服内。
(三)领队、教练联席会时间:另行补充通知。
(四)称重时间、地点:报到时在报到地点现场称重(竞技队员不参加称重的取消资格)。
(五)教练员上场指导比赛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或者道服、道鞋。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 个人品势及混双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前8名颁发证书;
(二)个人竞技比赛录取前八名(三、五名并列),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
(三) 团体品势前3名颁发牌匾、证书,前8名颁发集体证书;
(四)竞技团体总分奖,取前三名,颁发牌匾、证书;
(五) 品势团体总分奖,录取前三名,颁发牌匾、证书;
(六) 设团体总分奖,前3名颁发证书和奖杯,积分办法如下:
1. 竞技比赛第1、2、3、5名次,积分为:9、7、5.5、2.5分。
2. 品势个人赛第1-8名次,积分为:9、7、6、5、4、3、2、1分。
3.团体品势、混双品势第1-8名次,积分为:16、12、10、8、6、4、2、1分。
4.以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竞技团体与品式团体相加所得总分)
(七)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由各参赛队、裁判组提名,原则上按照参赛队伍总数的40%评选;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表于分赛区开赛前20天,登陆省跆协网站(www.hntaekwondo.com)——比赛报名系统 报名。(联系人:刘仲坤 联系电话: 13574151087 )
(二)报到时间:根据赛区开赛时间前一天到体育馆报到,报到时称体重。
报到地点:请留意省跆协官方网站补充通知
(三) 队员报到时,需带赛前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参加竞技比赛的队员另需心电图)。比赛中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比赛经费
(一)每位参赛运动员交参赛费 280 元(其中包含20元保险费)。
(二)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三)比赛由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保险。
(四)交通食宿费自理。(如需联系住宿,请提前15天电话联系赛区)
(五)凡参赛队员必须是中跆协个人会员,入会费50元。
十三、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和主要裁判员由湖南省跆拳道协会选派。
十四、未尽事宜由湖南省跆拳道协会另行补充通知。
请及时登录湖南省跆协网站查看最新信息。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