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省围棋升级、升段赛事,推动全省围棋事业发展,提高围棋运动水平,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比赛规定
1、升级升段比赛轮次不少于9轮。
2、少儿(17岁以下)升级升段比赛时间不少于3个半天(或三个晚上)。每半天安排轮次不超过3轮。成人(18岁以上)升级升段比赛时间不少于3天,每半天安排轮次不超过2轮。
3、市(州)级以上规格的升级升段比赛必须使用电脑编排。
第三条 升级、升段标准
1、定级至七级升级标准:2胜升一个技术等级,6胜升二个技术等级,9胜升3个技术等级。
2、六级至一级升级标准:3胜升一个技术等级,6胜升二个技术等级,9胜升3个技术等级,最高升至1段。
3、1段至3段升段标准:1段4胜升至2段,2段5胜升至3段。
4、4段至5段升段标准:原则上按3段参赛人数的30%升4段,按4段参赛人数的10%升5段,可适当增减晋升名额。晋升4、5段者名单赛后在湖南省棋类协会网站公布。
5、一级至2段系按9轮比赛确定的晋升标准,若比赛每增加一轮,胜局也相应增加一局。
6、所有段位均不得跳段连升。
7、九级至一级证书可在省、市(州)、县级比赛获得,1段至3段证书只能在省、市(州)级比赛获得,4段、5段证书只能在省级比赛获得。
第四条 验证
1、严格赛前验证手续,无证者只能参加定级组比赛。
2、报名参赛时自报段位或级位必须与所执有的段位或级位证相符,否则比赛成绩无效。
第五条 证书发放
1、通过比赛升级升段者,必须及时办证,比赛成绩保留三个月,之后自动取消,不再补办段位级位证书。
2、办证必须填写升级、升段申请表,交1寸照片2张,按规定手续办理。
3、段位证书必须统一使用湖南省棋类协会转发的,由中国围棋协会印制的证书。各市(州)棋类协会(或围棋协会)是级位和段位证书的二级代理发放单位,各县棋类协会(或围棋协会)是级位证书的三级代理发放单位。
第六条 以前下发的有关级、段位证书相关规定与本暂行办法不同的以此办法为准。
第七条 本暂行办法由湖南省棋类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