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文化站服务效能,为辖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文化服务,株洲市文化部门和组织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创建党员文化服务示范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开展创建党员文化服务示范岗活动,在半年时间里创建成功30个左右党员示范岗,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基层文化服务上新台阶。
株洲市现有69个乡镇,32个街道,全市综合文化站已实现全覆盖。在全国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株洲市将基层文化服务与“两学一做”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文化干部、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按三分之一的比例创建党员文化服务示范岗。《通知》从创建标准、创建程序、动态管理等方面,对创建党员文化服务示范岗活动进行统一安排。党员文化服务示范岗应突出文化性、先进性和示范性,总的要求是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用明显。并从文化设施、文化活动、文化干部、文化指导等方面明确具体标准。
创建经过发动和申报、创建、评审和公示、授牌和奖励四个阶段。创建活动实行自愿申报,由各乡镇(街道)推荐符合党员文化服务示范岗创建条件的基层综合文化站。申报的文化站要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台账,将群众反映的文化问题、建议等记录在案,并通过各种渠道予以解决,难以解决的群众文化需求则层层上报,确保按需服务、精准高效。经过半年时间的创建,在2017年7月1日左右,由株洲市委组织部和市文体广新局对经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基层综合文化站授予党员文化服务示范岗标牌,并按3000元/个的标准给予奖励。被授牌的基层综合文化站,自授牌之日起在工作岗位公开悬挂党员文化服务示范岗标牌,岗内党员佩戴党徽上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对授牌的党员文化服务示范岗,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将每半年一考核,市文体广新局将每年一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党员文化服务示范岗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对党员文化服务示范岗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等严重影响党员文化服务示范岗形象的情形,立即撤销称号。